高考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已確定 多種方式相結合
2007-09-13 08:18:20南京日報
作為2008年高考方案的組成部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如何進行備受關注。記者昨日獲悉,該項評價的一些具體操作辦法和標準已經確定。為做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江蘇省要求,學校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其中要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3年的總表,以及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6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等。“成長記錄袋”將進入學生檔案。
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學校評價等多種方式。學校在學期末和畢業(yè)前,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評價內容得A等的學生要在校內公示15日以上。普通高中校長要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對于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省教育廳將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示。其中,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guī)定程序操作的,將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所在學校校長的責任。
據悉,省教育廳近日將組成專家組,分批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