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起,北京市將如何組織高考體育特長生的測試
2009-10-15 14:04:44網絡資源
摘要:來自北京市教委的消息,從2011年起,北京市將統(tǒng)一對高考體育特長生組織測試。
北京考試報訊(記者彭丹)來自北京市教委的消息,從2011年起,北京市將統(tǒng)一對高考體育特長生組織測試。2009年和2010年繼續(xù)采取辦理高中體育特長生競賽成績證明的方式,并嚴格執(zhí)行資格審核和公示制度。
從2011年起,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將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項目要求,統(tǒng)一對體育特長生組織測試,成績合格者方可享受照顧投檔,由學校審查錄取。2009年和2010年報考體育特長生的考生仍需辦理競賽成績證明。體育競賽成績證明的辦理采取學校初審,區(qū)縣復審,市級終審三級審核制度。市、區(qū)縣兩級的審核由體育、教育部門共同進行,市級終審不合格者不予辦理體育競賽成績證明。
據了解,2009年體育特長生辦理競賽成績證明工作已經開始。凡符合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且在高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五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以及獲得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者,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統(tǒng)一填寫《北京市高中生獲市級以上體育競賽優(yōu)勝者學校匯總表》或《北京市高中生獲等級運動員學校匯總表》。市級體育競賽是指高中階段,即2006年9月—2009年3月底正式列入北京市年度體育競賽計劃的青少年錦標賽、業(yè)余體校比賽及普通中學高中階段的體育比賽。未列入計劃的邀請賽、友誼賽等不在此列。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是指由市教委、市體育局指派參加的列入國家競賽計劃的正式青少年比賽,未經指派的比賽不在此列。
學校辦理競賽成績證明與初審將在4月6日前截止,區(qū)縣教委、體育局將于4月6日至15日之間完成復審,市教委、體育局將于4月15日至24日之間完成終審。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根據終審名單,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錄取時給予照顧投檔,由招生學校審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