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華學院2010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2010-01-04 13:27:33西安培華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為保證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凡報考西安培華學院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西安培華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民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陜西省教育廳。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培華學院;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谱C書; 符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國標代碼:11400
第四條 學院簡介
西安培華學院坐落于華夏文明的發(fā)祥地,風景秀麗的十三朝古都--西安。學校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西部十二省市區(qū)首家民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同時也是西部首家擁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民辦高校。其前身為1928年由陜西女子職業(yè)教育促進會籌辦、陜西省教育廳批準設立的西安第一平民女子職業(yè)學校。1935年由著名和平老人邵力子先生及夫人傅學文女士,愛國將領楊虎城將軍的夫人謝葆真女士,以及宋美齡女士等社會知名人士捐資再次建校于西安后宰門,將校名改為陜西培華女子染織科職業(yè)學校,并報請教育部備案。后學校在發(fā)展過程中相繼更名為陜西培華職業(yè)學校、培華財經學校(男女生兼收)、西安市財經學校。1956年教育部為支援東北建設將學校遷往吉林,更名為長春統(tǒng)計學校。1984年,由陜西省政協(xié)倡導,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委備案,由我國著名教育家姜維之教授在恢復原培華女職的基礎上創(chuàng)建西安培華女子大學(民辦公助),當年納入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成為國內首家以專門招收女性學生的、開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等院校。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習仲勛同志親自推薦原全國政協(xié)常委傅學文女士擔任培華女大的第一任名譽董事長,并請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全國佛教協(xié)會會長、著名書法家趙樸初先生為學校題寫了校名,后于200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高校,并更名為西安培華學院(男女生兼收)。2007年成為西部首家擁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民辦高校,2008年成功舉辦培華建校八十周年慶典活動。
學校占地1760余畝,建筑面積49萬多平方米,各類在校生逾32000名,F設有文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財會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醫(yī)學院、電氣信息工程學院、國際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職業(yè)教育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社科部、基礎部、體育部、實訓中心、網絡中心、軟件研發(fā)及應用工作室等教學機構以及圖書館、電子閱覽室等教學輔助設施,并設有全國高校首個紅色文化研究會、弘揚關公文化研究會以及中華和諧文化研究所、法制新聞與傳播法制研究所、周秦文化研究所、經濟研究所、西部民俗文化研究所、女子教育研究所和藝術教育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目前開辦本、?茖I(yè)60余個,涵蓋財經、商貿、文學、藝術、法律、醫(yī)學、電子、信息、建筑等九大職業(yè)門類,形成了以經、管為主,文、法、工、醫(yī)等多種學科協(xié)調互補發(fā)展的模式。
辦學地點:西安市長安區(qū)培華南路 郵編:710125
西安市高新區(qū)白沙路南段2號 郵編:710065
第三章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五條 2010年藝術類面向全國計劃招生600名。
西安培華學院2010年藝術類招生專業(yè)
專 業(yè) |
學制 |
學 位 |
科 類 |
備 注 |
藝術設計 |
4年 |
文學學士 |
藝文/理 |
含服裝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環(huán)境藝術設計方向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4年 |
文學學士 |
藝文/理 |
|
戲劇影視文學 |
4年 |
文學學士 |
藝文/理 |
|
第四章 報考須知
第六條 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藝術設計專業(yè)要求:熱愛藝術設計事業(yè)、具備一定的美術設計基礎和設計才能,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無色盲、色弱的高中應、往屆畢業(yè)生(藝術文/理類考生均可報名,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要求:熱愛播音與主持事業(yè),身體健康、體形勻稱、五官端正、口齒清晰,同時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藝術文/理類考生均可報名,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yè)要求:熱愛戲劇、電影和電視事業(yè),具有較好的形象思維(想象聯想等)能力,有一定的語言文學修養(yǎng)和寫作能力(藝術文/理類考生均可報名,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條 報考方法
1.我校將在部分省份或地區(qū)設置報名考試點,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報名參加考試(詳情請登陸www.peihua.cn查詢)。
2.各考點均接受考生面試,不接受函報和代報。
3.專業(yè)課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并憑本人戶口所在地區(qū)(縣)招辦辦理的《文化課報考證》報名。
4.專業(yè)合格的考生,高考后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優(yōu)先錄取。
第八條 考試科目
1.藝術設計考試科目:素描、色彩。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考試方式
初試:自我介紹、指定稿件朗讀、才藝展示;
復試:自備稿件朗誦、即興評述。
3.戲劇影視文學專業(yè)考試方式
初試:自我介紹、現場抽題編小故事、才藝展示;
復試:給材料寫作文、觀看20—30分鐘影視短片寫評論。
4.專業(yè)課考試須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藝術設計專業(yè)考生請自備畫具、畫板、水粉顏料)。
第五章 錄取規(guī)則
第九條 藝術類考生須取得我校發(fā)放的專業(yè)測試合格證或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藝術類專業(yè)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在專業(yè)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guī)定分數線的條件下,按照考生的專業(yè)課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yè)課成績相同,則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十條 我校嚴格執(zhí)行2009年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
藝術類專業(yè):
藝術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文學:12000元/學年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長安校區(qū):西安市長安區(qū)培華南路 郵編:710125
高新校區(qū):西安市高新區(qū)白沙路南段2號 郵編:710065
招生咨詢電話:029—85680000 82022222 網址:www.peihua.cn
E-mail: zhaoban@peihua.cn 傳真:029—85680001
第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西安培華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