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師范大學2010年音樂學、表演、舞蹈學專業(yè)招生簡章
2010-01-08 11:30:22陜西師范大學
一、報考條件與辦法:
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中有關報名條件,報考者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須持:
1、藝術類專業(yè)報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證件照四張。
二、招生計劃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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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yè) 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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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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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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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免費師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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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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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文化學(非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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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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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非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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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美聲、民族、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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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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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手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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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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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樂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嗩吶、琵琶、揚琴、古箏、二胡、板胡、打擊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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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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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黑管、雙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薩克斯、西洋打擊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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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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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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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育(免費師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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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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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考試:
報名、考試地點: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qū)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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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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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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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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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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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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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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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3月9日
復試:
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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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聲樂作品一首;
b、演奏鋼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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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聲樂作品兩首;
b、演奏鋼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c、視唱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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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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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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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3月12日
復試:
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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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聲樂作品一首,
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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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聲樂作品兩首,或演奏鍵盤作品兩首(練習曲、樂曲均可,必須有一首復調(diào)作品),或演奏器樂作品兩首(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b、視唱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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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音樂文化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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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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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3月12日
復試:
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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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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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b、視唱練耳;
c、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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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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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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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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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形體測試、劇目表演(限5分鐘以內(nèi),自備服裝及道具),不分初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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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音樂學、表演專業(yè)、音樂學(音樂文化學方向)初試結束后,學校公布復試考生名單,考生辦理復試手續(xù)并進行復試。
2、音樂學、表演專業(yè)、音樂學(音樂文化學方向)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
四、文化課考試:考生在戶口所在縣(區(qū))招生辦辦理有關文化課報考手續(xù),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文、藝術類理科統(tǒng)一考試。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六、錄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藝術類專業(yè)錄取原則錄取。
七、咨詢方式:
電話:029—85310330 傳真: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須符合戶口所在地省招辦制定的藝術類專業(yè)報考和錄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