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11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11-01-04 17:20:04江蘇大學
江蘇大學2011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江蘇大學2011年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取得2011年保送資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yōu)秀、綜合素質(zhì)突出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1年招收外語類保送生(教育部規(guī)定的外國語中學中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和競賽類保送生(教育部規(guī)定的因競賽獲獎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根據(jù)報名情況及考核結(jié)果確定在各外國語中學的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競賽類保送生招生計劃單列。招收保送生的計劃數(shù)列入教育部核定的我校2011年招生計劃總數(shù)內(nèi)。
三、招生專業(yè)
外語類保送生:英語和日語專業(yè)任選。
競賽類保送生:與獲獎科目相關專業(yè)任選。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外語類保送生報名由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學校組織推薦,競賽類保送生由考生本人直接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1年1月4日。
2、報名方式
提供紙質(zhì)報名材料,一律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俦K蜕鷪竺。外語類保送生填寫《江蘇大學2011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所在學校領取);競賽類保送生填寫《江蘇大學2011年競賽類保送生報名表》(江蘇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下載)。
、诟咧须A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須為原始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所在中學教導處公章)。
③個人陳述。個人陳述應全面展示學生本人的學習能力、愛好特長、交流與合作能力、性格特點、未來規(guī)劃等各個方面情況,以便讓我校更加全面地了解學生。個人陳述要求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不超過800字。
④身份證復印件。
⑤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yōu)勢的材料。競賽類保送生必須提供證明具有保送資格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夼c報名表同底片照片一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以上報名材料裝訂后于2011年1月4日前(以寄件日郵戳為準)用“特快專遞”郵寄至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外語類保送生報名材料由中學將考生全部報名材料匯總后,統(tǒng)一出具成績冊,一并寄往我校,否則視為無效材料。報名材料概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