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語學院2011年播音與主持藝術招生簡章(2)
2011-02-16 14:12:54四川外語學院
1.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養(yǎng);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及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招收生源地為重慶、山東、湖南、湖北和山西等五省市的考生。
2.其他條件:
。1)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五官端正,體態(tài)勻稱,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發(fā)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
。4)外語限考英語,要求口語好;
。5)思維敏捷,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藝術學習或表演、主持經歷;
。6)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專業(yè)考試
重慶市考生參加當地招考部門組織的專業(yè)聯考;湖南、湖北、山東和山西四省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yè)考試。
。ㄒ唬⿲I(yè)考試形式及內容:
考試內容 |
分值 |
限時 |
備注 |
總分 |
自備稿件朗讀 |
40分 |
2分鐘內 |
限中文,普通話朗讀 |
100分 |
即興話題評述 |
40分 |
2分鐘內 |
以小組形式進行 |
|
形象氣質與才藝展示 |
20分 |
3分鐘內 |
音樂、服裝、道具等自備 |
考試結果請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查詢我校招生辦網站。
。ǘ﹫竺、考試時間和地點
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以當地招考部門公布信息為準。
五、錄取原則
1.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線且英語成績不低于90分,語文成績不低于100分,校考(湖南、湖北、山東、山西)專業(yè)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專業(yè)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2.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線,聯考(重慶)專業(yè)成績合格的考生,按文化成績占50%、專業(yè)成績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綜合成績,并著重參考英語和語文成績,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考生錄取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yè)學習。
六、學費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yè)學費為10000元/年(最終收費標準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七、其他事宜
四川外語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