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通知
2014-01-03 15:22:54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各有關高校,各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有關中學:
為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全面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加強對保送生推薦資格的審查和推薦過程的監(jiān)督,嚴格規(guī)范高校考核測試及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等六部委《關于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0號)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選拔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學業(yè)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達到4C1合格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資格: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yè)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2.南京外國語學校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數(shù)不得超過教育部規(guī)定的名額,所推薦的學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該類學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
3.符合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六部委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和《關于做好2014年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13﹞134號)文件規(guī)定的運動員,即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足球、籃球、排球、田徑、武術項目運動健將,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資格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可以免試進入高校學習。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guī)定》(公政治[2000]138號)有關條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二、推薦與審核
1.各有關中學在保送生的推薦工作中,要加強對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做到程序規(guī)范、管理嚴格、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不得推薦不符合保送條件的學生。中學須將擬推薦保送生人選的所在班級、獲獎項目等關鍵信息在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的有關信息須保留至2014年8月底。中學須于寒假開始前向有關高校寄送《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附件1)和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同時,將《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2)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南京外國語學校須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制定保送生推薦辦法,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在全校范圍內公布,并根據(jù)推薦辦法選拔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保送生,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不少于兩周,公示的有關信息須保留至2014年8月底。省教育考試院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后,于2014年4月10日前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
三、考核與錄取
1.高校須加強對本校擬錄取保送生的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工作,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應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后進行。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錄取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資格學生名單以外的或未經文化測試和考核的學生。
2.高校須于2014年4月10日前,將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信息,按《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信息備案數(shù)據(jù)庫結構》(附件3)要求,通過江蘇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管理”平臺(http://tszs.jseea.cn)報送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時將《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擬錄取名冊》(附件4)及相應考生的《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況登記表》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并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統(tǒng)一錄取期間,高校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向省教育考試院增補相應計劃??
3.高校對符合保送條件的退役運動員進行考核后,將合格名單報國家體育總局。國家體育總局于4月10日前將高校擬錄取的退役運動員名單統(tǒng)一報教育部備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jù)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相關函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
4.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須參加公安部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經復審達到要求的,有關公安院校須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5.我院將在門戶網站(http://www.jseea.cn)上對高校擬錄取保送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經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予以辦理錄取手續(xù)。
四、嚴肅紀律,加強管理
各有關高校、中學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認真做好保送生的推薦、選拔、測試和考核等工作。對違反有關招生規(guī)定的行為,將追究高;蛑袑W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1.對在推薦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guī)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由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保送學生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的中學,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暫停其1至3年推薦保送生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的中學,將取消其今后推薦保送生資格。
2.對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獲獎材料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其當年普通高校保送生錄取資格及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資格,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
請各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速將本通知轉發(fā)至有關中學,并切實做好保送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