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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7-04-24 11:09:26河海大學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河海大學2017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 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guī)模的2%。具體招生省份及專業(yè)如下:

省份

招生專業(yè) 高考科類
河北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海洋科學 理科
山西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 理科
內蒙古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 理科
遼寧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 理科
吉林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 理科
黑龍江 電子信息工程、數(shù)學類 理科
江蘇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浙江 法學、英語 綜合改革
安徽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福建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海洋科學、數(shù)學類 理科
江西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數(shù)學類 理科
山東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海洋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河南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數(shù)學類 理科
湖北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shù)學類 理科
湖南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 理科
廣東 自動化、海洋科學 理科
廣西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 理科
海南 海洋科學 理科
重慶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 理科
四川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數(shù)學類 理科
貴州 自動化、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云南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 理科
西藏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陜西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甘肅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然地理與資源環(huán)境 理科
青海 材料科學與工程 理科
寧夏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shù)學類 理科
新疆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 理科


  二、 領導機構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三、 報考條件

  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具體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報名方式

  考生須于2017年4月30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統(tǒng)要求,在報名頁面中完整、準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

  (一)個人陳述從高中階段寫起,重點表述考生基本情況,申請我校理由及對所填報專業(yè)的認識。字數(shù)600字以內。

  (二)考生信息填寫完整后,請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學在申請表相應位置簽字、簽署意見和蓋章。

  (三)考生可另提供重要獲獎證書或能證明其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材料。

  (四)申請表及所有證明材料均須掃描上傳報名系統(tǒng),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申請材料如存在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被推薦學生錄取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五、選拔程序

  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報名材料進行綜合審核。本著“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擇優(yōu)確定入選考生,并于6月1日左右在我校招生信息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同時,我校將根據(jù)各省考生報名情況,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并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六、錄取原則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填報高考志愿。入選資格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必須在我校公布的專業(yè)范圍內且服從調劑。未按各省填報規(guī)則和我校上述要求填報志愿者,學校不予錄取。

  我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shù)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依據(jù)公布的分省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并根據(jù)我校招生章程規(guī)定分配專業(yè)。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相應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

  錄取時,我校將依據(jù)各省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在省份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七、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八、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處招辦。郵編:211100

  咨詢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zhèn)髡?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ea.hhu.edu.cn/zsw

  九、監(jiān)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學校監(jiān)察處全過程監(jiān)督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監(jiān)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40

  十、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標簽:招生簡章 高校專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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