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項:
(1)考生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
(2)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3)若考生為中醫(yī)藥學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請?zhí)峁┫嚓P親屬的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或具有省、市級專業(yè)資格認定的名老中醫(yī)證書的復印件及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4)若考生經所在中學推薦,請?zhí)峁┧谥袑W加蓋公章的報名系統(tǒng)內生成的推薦材料,隨其他申請材料一并郵寄。
(5)若考生經專家個人實名推薦,請嚴格按照報名系統(tǒng)內專家推薦流程完成,每名專家推薦人數(shù)原則上不得超過2人(若超過2人,按寄出時間排序前2人)。請將推薦信和專家身份證明隨其他申請材料一并郵寄。
(6)個人陳述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經發(fā)現(xiàn)剽竊或他人代寫,我校將直接取消考生申請資格。
(7)考生郵寄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編號和版本號)需和網上報名信息一致。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我校將根據(jù)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于2019年5月8日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初審結果。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復試:通過初審的考生請于2019年6月16日到我校參加復試(2019年6月15日報到)。
(1)測試
包括筆試、面試、綜合評價、體育科目測試(800米跑,測試結果作為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等內容,具體詳見我校自主招生復試通知。我校自主招生復試不指定任何輔導書籍。
(2)成績和資格認定我校將依據(jù)考生復試測試情況,經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將考生認定至岐黃國醫(yī)計劃和杏林英才之一,給予相應自主招生優(yōu)惠。
3.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認定名單、專業(yè)及優(yōu)惠政策由校本?普猩ぷ黝I導小組最終研究確定,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由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及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認定資格生效。
五、錄取辦法
1.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考生報考專業(yè)須按我校認定的專業(yè)填報,不能重復填報,不建議填報不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
2.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及以上,岐黃國醫(yī)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30分加分進行專業(yè)錄取,杏林英才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專業(yè)錄取;若高考成績未達到我校模擬投檔線且在我校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不低于當?shù)氐谝慌伪究其浫》謹?shù)線),我校予以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yè)。
3.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范圍要求。
(2)已被我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25分,浙江省40分)時,岐黃國醫(yī)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 30 分加分進行專業(yè)錄取,杏林英才計劃認定考生高考成績享受15分加分進行專業(yè)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25分,浙江省20分至40分)時,我校予以錄取至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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