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回應部分考生反映的鄭大招生錄取問題
2019-05-09 10:30:53河南省教育廳
新華社客戶端河南頻道5月9日電 近日,有個別山東籍考生家長反映了2016年鄭州大學招生錄取問題。鄭州大學就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回應。
回應稱,山東籍考生王某霖于2016年在山東省濰坊市參加高考,本科二批第一志愿填報了鄭州大學通信工程專業(yè)(辦學地點: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并以522分被錄。ó斈晟綎|省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線為537分,鄭州大學當年在山東省理工類本科一批錄取最低分為607分)。經鄭州大學授權,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按期向王某霖寄送了錄取通知書。在王某霖簽收錄取通知書后,其父王某多次要求將王某霖轉入鄭州大學本科一批專業(yè)就讀。因其訴求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鄭州大學予以拒絕。隨后,王某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放棄入學資格,并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王某霖的訴訟請求。
回應稱,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屬鄭州大學二級學院。該院既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專業(yè),也有普通本科專業(yè),兩類專業(yè)均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通過高招被錄取的學生注冊鄭州大學學籍,達到要求的被授予鄭州大學學位。王某霖當年報考并被錄取的“通信工程”專業(yè),屬于普通本科專業(yè),而不是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鄭州大學還稱,根據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對高校全稱、校址、辦學類型、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以及錄取規(guī)則、學費標準、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等均作了明確說明,并經過了河南、山東兩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2016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本科)》亦對上述有關招生問題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