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07 15:16:50電子科技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根據(jù)《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經(jīng)批準我校2021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yǎng),為國家重大戰(zhàn)略領域輸送后備高端人才。
一、領導機構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強基計劃工作小組的領導與指導下開展,本科招生委員會充分發(fā)揮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監(jiān)督和咨詢建議等重要作用,具體工作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yōu)確定入選名單,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zhì)優(yōu)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理科畢業(yè)生(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均可申請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須具有強烈的專業(yè)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以下兩類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ōu)異的考生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須達到該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shù)線為準,下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xiàn)的考生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須達到該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shù)線)。同時,此類考生還須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二等獎(獲獎名單須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服務平臺http://gs.cyscc.org公示),競賽包括:
。1)中國數(shù)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冬令營)(中國數(shù)學會主辦)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備注:第二類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上述獎項,并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獎項的獲獎證書。
三、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備注:
。1)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詳細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系統(tǒng)查看。
。2)招生專業(yè)(類)名稱及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要求須滿足應用物理學專業(yè)對選考科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