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高考報考 > 院校大全 > 大學招生簡章 > 高校招生簡章 > 江蘇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tǒng)考招生章程(2)

江蘇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tǒng)考招生章程(2)

2021-05-20 10:53:43陽光高考


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文件依據)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工科類專業(yè)     5300元。(蘇價費[2014]136號)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四至六人間、空調、獨立衛(wèi)生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鎮(zhèn)價費[2014]109號)。

  第二十六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報到須知》中的規(guī)定,按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xù),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在第一學期結束前,可根據學校公布的轉專業(yè)計劃名額,申請轉專業(yè)學習,并按學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助學金和各類企業(yè)獎助學金等、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體系。

  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 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

  學校獎學金:每年對優(yōu)秀學生進行獎勵。

  企業(yè)獎學金:合作企業(yè)每年對優(yōu)秀學生進行獎勵。

  勤工儉學: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8000元/年。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辦理

  第三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鎮(zhèn)江新區(qū)瑞城路88號

  郵政編碼:212134

  招生咨詢電話: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0511-80853810

  招生傳真:0511-80821600

  電子信箱:14568@jatc.ed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監(jiān)督郵箱:14568@jat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www.jat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網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江蘇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江蘇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4月29日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江蘇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標簽: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線

專業(yè)分數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