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06-02 14:50:42陽光高考
麗水學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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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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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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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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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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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蓮都區(qū)學院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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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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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專科 | |||
五、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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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nèi)地與港澳臺地區(qū)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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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fā)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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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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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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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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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學歷證書。本科畢業(yè)生符合麗水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jīng)麗水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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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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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gòu),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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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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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浙江省教育廳批準,在全國20余個。ㄊ小⒆灾螀^(qū))招生。招生計劃、科類及批次,以各。ㄊ小⒆灾螀^(qū))招生主管部門當年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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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shù)及使用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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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預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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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yè)教學培養(yǎng)
使用的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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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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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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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nèi)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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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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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方式:學校在浙江的招生方式有三種:統(tǒng)一高考、單考單招和“三位一體”招生,其中統(tǒng)一高考招生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均不分文理,浙江省內(nèi)的“三位一體”招生、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浙江省之外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方式均為統(tǒng)一高考。
(二)錄取總原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根據(jù)各。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績作為主要依據(jù),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三)招生錄取體制:學校實行“學校負責,。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監(jiān)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執(zhí)行各。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招生錄取有關規(guī)定。
學校支持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錄取體制改革,執(zhí)行各省的招生錄取模式。
(四)加分或降分政策:我校認同并執(zhí)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
(五)調(diào)檔比例:省內(nèi)外均按照各。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guī)定從嚴執(zhí)行。
(六)男女生比例:各專業(yè)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專業(yè)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它專業(yè)對外語語種一般不作限制,但學校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英語(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報考英語專業(yè),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滿分的70%;報考國際商務專業(yè),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滿分的66.6%。
(八)進檔同分考生排序規(guī)則: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有位(名)次號的省份按位(名)次號排序;無位(名)次號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同分排序規(guī)則排序。
(九)浙江省和山東省的進檔考生專業(yè)安排辦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新高考規(guī)定,實行專業(yè)平行志愿的,直接按專業(yè)錄;實行傳統(tǒng)志愿的,按第十點進檔考生專業(yè)安排辦法同等處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錄取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zhí)行。所有實行新高考省份的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符合該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
(十)未實行新高考省份進檔考生專業(yè)安排辦法: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考生志愿、專業(yè)志愿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yōu)錄。蝗羲顖蟮膶I(yè)志愿均不能錄取,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的考生,將其調(diào)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yè),不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十一)藝術、體育類錄取規(guī)定:我校不組織專業(yè)?,體育、藝術類各專業(yè)均采用各。ㄊ、自治區(qū))該專業(yè)(類)的省統(tǒng)考成績。錄取條件、綜合分計算方式、錄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執(zhí)行。生源所在。ㄊ、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考生綜合分按照: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總分×750×50%+考生專業(yè)分÷高考專業(yè)總分×750×50%來計算。音樂學(師范)專業(yè),按照音樂類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美術學(師范)、環(huán)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陶瓷藝術設計等專業(yè),按照美術類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攝影專業(yè):浙江省按照攝制類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湖南省按照攝影攝像類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福建省按照編導類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除前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術類綜合分擇優(yōu)錄取。浙江省體育本科特招生的錄取方式:按進檔考生的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十二)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麗水學院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三)定向生招生辦法:定向生的生源地區(qū)、錄取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報考定向招生的考生需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的志愿。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由定向委培主管部門提供擬錄取考生名單,經(jīng)學校審定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正式錄取。錄取時,根據(jù)志愿優(yōu)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十四)學校執(zhí)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調(diào)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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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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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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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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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yè)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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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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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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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含專升本) 財務管理
應用化學(含專升本) 民族學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英語
學前教育(含專升本) 體育教育
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 電子商務
旅游管理(含專升本) 生態(tài)學
國際商務 物理學
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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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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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 園藝(含專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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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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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自動化
化學工程與工藝 電子信息工程
數(shù)字媒體技術 土木工程
生物制藥 工業(yè)設計
環(huán)境工程 康復治療學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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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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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育(含小學全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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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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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口腔醫(yī)學
臨床醫(y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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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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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攝影
陶瓷藝術設計 環(huán)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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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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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含專升本) 美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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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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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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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含單考單招、五年一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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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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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含單考單招、五年一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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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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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五年一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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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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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浙江省籍新生園藝專業(yè)學費減免政策按相關標準執(zhí)行。
2.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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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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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寢公衛(wèi):960元/學年;六人寢獨衛(wèi):1200元/學年;
四人寢公衛(wèi):1280元/學年;四人寢獨衛(wèi):1600元/學年;
五人寢獨衛(wèi):12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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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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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獎助學金為主體、經(jīng)濟幫扶為主導、勤工助學為有益補充的“獎、貸、勤、助、補”五位一體的助學體系,多渠道資助學生完成學業(yè)、成長成才。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各級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獎勵和資助方式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校園地助學貸款、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發(fā)展性資助、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社會力量資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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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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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8-227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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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wǎng)址及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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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學院校園網(wǎng):http://www.lsu.edu.cn
麗水學院本?普猩W(wǎng):http://zsw.lsu.edu.cn
電話:0578-2271179、2276113(兼?zhèn)髡妫?/div>
招生咨詢QQ群號:5807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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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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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按照《麗水學院學生轉(zhuǎn)專業(yè)管理辦法》規(guī)定,學生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興趣愛好,自主申請轉(zhuǎn)專業(yè)。在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學校盡量滿足學生的轉(zhuǎn)專業(yè)申請。五年一貫制、單考單招、專升本、定向委培以及中本一體化等特殊類型招收的學生,按相關規(guī)定不能轉(zhuǎn)專業(yè)。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申請轉(zhuǎn)專業(yè)學生,其選考科目須符合轉(zhuǎn)入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
本章程由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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