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yè)特招生專項測試和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聯考工作的通知
2023-01-16 09:16:10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院(考試中心、招生辦),有關高校:
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yè)特招生專項測試和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聯考(以下簡稱“專項測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項目和要求
。ㄒ唬w育專業(yè)特招生專項測試項目:田徑、籃球、排球、乒乓球、網球、武術、足球(男)、舉重(男)、游泳、體操。
。ǘ┍臼〉胤綄俑咝8咚竭\動隊專項測試聯考項目:籃球。
。ㄈ⿲m棞y試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yè)特招生專項測試和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聯考項目內容和要求》。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ㄒ唬┛荚嚂r間:2023年3月26日?忌毺崆耙惶熘量键c學校辦理報到手續(xù)。
(二)考試地點:全省考生在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考點學校在專項測試準考證上明確。考生可于考前3天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自行打印專項測試準考證。
三、考生報到須知
。ㄒ唬┛忌娇键c學校報到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原件:
報考體育專業(yè)特招生的考生須提供:在高中階段獲得我省體育專業(yè)特招生相應項目省級及以上體育競賽前6名(集體項目限主力隊員,體操項目在地市級及以上體操比賽中獲得過男、女個人全能前6名)的證明或者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提供以下之一材料:1.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3名的證明;2.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3.近3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8名的主力隊員的證明。
個別考生因特殊原因在報到時暫無法提交相關證明原件的,須遞交個人申請報告和由學生所在中學出具的證明材料,并書面承諾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相關證明原件。逾期仍無法提交的,專項測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ǘ┛忌娇键c學校報到時,應了解考試編組、檢錄時間、考試時間、考場分布、考試規(guī)則和有關注意事項,熟悉考點環(huán)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qū)域?荚嚠斎,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檢錄、候考和考試,逾期不補。
。ㄈ└鶕逃坑嘘P規(guī)定,體育測試前考生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ㄋ模┱埧忌P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發(fā)布的體育專項測試有關通知和消息,并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須將上述事項通知到本地區(qū)考生。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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