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yī)藥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錄取辦法
2024-04-29 23:00:17網絡轉載
(一)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綜合評價招生的有關政策,考生必須在江蘇省綜合評價招生志愿中填報南京中醫(yī)藥大學。
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所報專業(yè)符合學校選科要求?忌母呖嘉幕植坏陀谙鄳厥忸愋驼猩刂凭?忌眢w條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執(zhí)行,報考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符合醫(yī)藥衛(wèi)生相關專業(yè)的體檢要求。
(二)多元綜合加權評價
對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選考生,學校結合考生高考成績、面試成績及學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對入選考生依據“按加權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專業(yè)計劃數,結合考生專業(yè)志愿,擇優(yōu)錄取,額滿即止。
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如下:
項 目 |
所占權重 |
備 注 |
高考成績 |
67% |
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再按67%計算出所得高考成績分計入總分 |
面試成績 |
30% |
重點測試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30%計算出所得面試成績分計入總分 |
學校特色要求 |
3% |
將考生報名條件折算分數,A類賦3分、B類賦2分、C類賦1分計入總分 |
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加權總分=高考成績÷750×100×0.67+面試成績×0.3+學校特色要求分(即A類3分、B類2分、C類1分)
各項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若考生加權成績相同,則按照江蘇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guī)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yè)。最后安排各專業(yè)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
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綜合評價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性質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轉專業(yè)、多層次各類型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