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wǎng)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高考報考 > 院校大全 > 大學招生簡章 > 高校招生簡章 > 2024年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年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0:44:57廣西民族師范學院


高考


  第二十三條錄取通知書寄送辦法: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連同入學指南、資助政策等相關材料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送被錄取考生,寄送地址以考生高考報考時填寫的通信地址和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為準。

  第二十四條我校非英語類專業(yè)公共基礎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設置少量以日語、越南語、泰語為語種的公共基礎外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五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考生在高考報名后至大學入學報到前,因以個人理由更改姓名、民族或出生日期(變更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導致無法正常入學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第二十六條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日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生入學必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學雜費。學校按上級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收取。普通本科生學費按學分制收取,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預繳學費,畢業(yè)(離校)時根據(jù)學生實際修讀情況結算學費。

  (一)預繳學費標準

  文、史、法、教育學類專業(yè):4200元/學年。

  理、工、管理、經濟學類專業(yè):4600元/學年。

  藝術類專業(yè):11000元/學年。

  農學類專業(yè):3800元/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

  學生宿舍4-8人間:1000-155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及房型標準收費,最終收費標準按上級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zhí)行。

 。ㄈ⿲W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jù)《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zhí)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服務性收費:學生宿舍熱水費38元/立方米;伙食費自愿入伙,據(jù)實結算;校醫(yī)院診療費按自治區(qū)醫(yī)療服務價格收;補辦校園一卡通(卡)工本費每張卡15元。

  代收費:新生體檢費102.4元/人(2023年收費標準,僅供參考,具體項目按自治區(qū)衛(wèi)生健康、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收費標準按自治區(qū)醫(yī)保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超定額水電費,按照屬地水電價格自行預付費使用。

  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包括體檢),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學籍。復查中發(fā)現(xiàn)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章學生資助

  第二十九條學校建立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項目;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設立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畢業(yè)及學位

  第三十條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學分,德智體美勞考核合格,達到畢業(yè)要求的,頒發(fā)在教育部學信網(wǎng)電子注冊的廣西民族師范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照我校學士學位授予的相關文件規(guī)定,頒發(fā)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聯(lián)系方式

  第三十一條招生聯(lián)系方式:

  招生電話:0771-7870718、7870709、7870987

  監(jiān)督電話:0771-7870988

  電子信箱:gxmsyzsb163.com

  學校網(wǎng)址:https://www.gxnun.edu.cn

  招生信息網(wǎng)址:https://zsw.gxnun.edu.cn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我校從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事務,對任何以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及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請考生及家長保持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廣西民族師范學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標簽:廣西民族師范學院 招生章程 藝術類]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wǎng)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