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nèi)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wǎng)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高考系列手冊 > 高考志愿填報勝經(jīng) > 中級實戰(zhàn)篇 > 正確處理招多與招少的關系

正確處理招多與招少的關系

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jīng) 文章作者:張藝執(zhí) 2013-01-09 10:55:17

[標簽:中級實戰(zhàn)篇 知彼必知]為便于閱讀,您可以使用鍵盤左右鍵(← →)進行翻頁

  六、正確處理八大關系

  (五)正確處理招多與招少的關系

  各高校招生人數(shù)多少與錄取機會大小有一定關系,關鍵在報考人數(shù)與招生計劃之比。因此,應辯證對待、綜合分析,妥善處理好兩者關系。一般來說,招生人數(shù)太少的較難把握,因為有的院校一共就招幾個人,多一人報考與少一人報考差別很大,加之現(xiàn)在基本上實現(xiàn)了“網(wǎng)招”,有些學校根本不派招生老師到招生現(xiàn)場,于是連交流、反饋信息的機會都沒有了。報考這樣的院校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大意。

收藏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京ICP備10033062號-2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110108195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6762110     舉報郵箱:wzjubao@tal.com

高考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2 tre972.cn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