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
2023-02-28 07:15:57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第四章 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初審
1.普通類考生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shù)原則控制在相應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的7倍。
2.特長類考生
對于具有表格3所列特長的考生經認定后可直接獲得綜合測試資格,且不占普通類考生的初審通過名額比例。對于以特長生報名而審核不通過的,將根據(jù)考生的學考成績納入到普通類考生進行初審。
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忌部赏ㄟ^我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屆時會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在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jù)“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生。逾期未繳費的考生
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繳費成功后因個人
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考費不予退還。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辦法
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1.綜合素質評價測試以面試形式進行,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xié)作溝通、創(chuàng)新發(fā)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安排在2023年4月16日(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2.特長類考生以考生參加綜合素質評價測試時提供的獎狀、證書原件為主要依據(jù),相關獎狀、證書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對于以特長生取得測試資格的考生,若獎狀、證書原件認定未通過,將取消測試資格。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第八條 入圍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測試成績大于或等于60分方有資格入圍,根據(jù)測試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相應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五章 錄取規(guī)則
第九條 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3年高考,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忌谔顖笃胀愄崆颁浫≈驹笗r須將浙江萬里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忌顖髮I(yè)(類)志愿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類)一致,跨專業(yè)(類)填報志愿無效。
第十條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5%+高考總分×60%/7.5”計算形成。
第十一條 錄取
1.根據(jù)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按考生專業(yè)(類)第一志愿、綜合成績和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專業(yè)(類)投檔基準線,并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shù)高低排序。 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依次按高考語文、數(shù)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yōu)錄取。
2.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該專業(yè)(類)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該專業(yè)(類)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統(tǒng)一高考招生。
第六章 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委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8222008。
第十四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及健康狀況,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條 關鍵時間節(jié)點
網上報名時間:3月10日-20日;
審核合格名單公布時間:3月27日;
報名費繳納時間:3月31日-4月9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10日-16日;
學校綜合測試時間:4月16日(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時間:4月26日前(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入圍考生名單公布時間:通過公示后公布;
志愿填報時間:6月下旬(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填報時間);
錄取時間:7月中旬(普通類提前錄取的錄取時間)。
第十六條 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十七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的不同專業(yè)(類)學生就讀的校區(qū)、學費等與同年普通高考錄取的同專業(yè)(類)學生一致。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地址:浙江寧波鄞州區(qū)錢湖南路8號
學校網址: http://www.zwu.edu.cn
招生網址: http://zsw.zwu.edu.cn
招生電話: 0574-88222065(傳真)、88222066
招生微信: zjwlxyzszx(浙江萬里學院招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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